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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“快乐合唱3+1”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

2020.07.23 494 字号

为推进”快乐合唱3+1“项目的科学、可持续发展,提升项目的价值内涵和学术品格,打造乡村学校音乐学科教研平台,引导项目县的音乐老师总结与分享自身音乐教学成果,促进各项目县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,“快乐合唱3+1”项目组与各项目县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2020年“快乐合唱3+1”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。

具体要求及活动内容如下:


01

活动专家小组成员

郭声健、黄泽湘、周跃峰、薛晖、吴修林、李克梅

 

02

活动策划小组成员

郭声健、金则伊、李卫英、陈欣

 

03

论文要求

(一)主题:乡村学校音乐教育与地方音乐文化传承。

主要选题方向:

1.乡村学校音乐教育传承地方音乐的基本路径与实施策略;

2.地方音乐进校园、进课堂的实践探索;

3.以地方音乐为特色的学校合唱团建设;

4.以地方音乐为特色的班级合唱教学探索;

5.地方音乐文化资源的挖掘、开发与应用;

6.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师资队伍建设;

7.地方音乐合唱作品的创编与表演;

8.基于地方音乐传承的乡村学校音乐教育特色化建设。

(二)要求:

1.符合论文写作规范,摘要、关键词、参考文献等齐备;

2.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;

3.杜绝抄袭现象,论文查重的重复率不超过15%;

4.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,每篇文章作者署名不超过3人。

 

04

参评对象

“快乐合唱3+1”项目县中小学在职、在岗音乐教师及学校管理者

 

05

论文评选及奖励


(一)评选时间:

分县级初评和省级终评两个阶段开展。①教师个人申报时间:8月31日截止②县级初评时间:9月1日-9月25日③省级终评时间:9月26日-10月25日④结果公布时间:10月28日


(二)评选程序:

1、教师个人申报
本次论文采用无纸化评选,音乐老师将参评论文和评比登记表(附件1)提交至所在县教育局或县教育基金会负责人处(资料接收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)。2、县级初评推荐①参赛论文的初评及推荐工作由各县教育局或县教育基金会自行组织,按时间要求报送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和参评论文资料。②论文报送篇数:每县10篇。③联系人及资料接收人:德清基金会 陈欣mayfighting@126.com3、省级终评“快乐合唱3+1”项目组组织湖南省内知名音乐教育教学专家和优秀一线教师,组成专家评审组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开展终评工作。

(三)奖项设置及活动福利:

1、本次评选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由“快乐合唱3+1”项目组颁发获奖证书(证书模板见附件3)和奖金。2、活动福利:①择优向由湖南省音乐家协会主办的月刊《音乐教育与创作》及其他音乐教育期刊、音乐教育自媒体推荐发表论文;(注:经期刊、杂志发表的论文,在评定职称时可加分)②择优邀请参加“快乐合唱3+1”第四届乡村中小学合唱教学研讨会并进行论文宣读

06


其他事项

1.希望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鼓励音乐老师参与活动。

2.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,县级评选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县教育局或县教育基金会承担。